【天理不容】逆子當街性侵殘障母2分鐘 母忍辱求輕判:我只有一個兒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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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8/05 14:33
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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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男子最後被判8年4個月。

台灣高雄市一名男子,向殘障母親討800元新台幣(約200港元)遭拒後,竟然當街將坐輪椅的母親推倒性侵2分鐘。案件最近開審,母親表示原諒兒子的所作所為,替兒子求情請求法官輕判,更指「我只有一個兒子。」法官痛斥被告悖於人倫、行徑惡劣,最後判刑8年4個月。

台灣傳媒引述法庭判決書指,男子早有前科並被判入獄,出獄後與身體殘障的母親居無定所,兩個人到處乞討維持生計。案發2018年1月,男子與母親在外面乞討期間,男子向母親討要800元新台幣,但被母親拒絕。

男子發怒大力將母親從輪椅上跌落,並用輪椅輾壓導致母親身體多處受傷。令人髮指的是,男子獸性大發,不顧母親的掙扎當街脫下她的褲子,以手指性侵長達2分鐘,造成下體兩處撕裂傷。母親大聲哭泣呼救,路人見狀報警才揭發案件。

案件近日開審,雖然男子否認犯罪,但根據驗傷報告指出,在被害人下體採到和被告男子相同的DNA。雖然母親被性侵犯,身心受創,但仍然替兒子求情,指自己已經原諒兒子,希望法官輕判。

我也願意原諒他,因為被告是我兒子,我只有一個兒子。

高雄地院法官認為,被告男子四肢健全,應該履行照顧殘障的母親,但被告人非但沒有照顧母親,反而由年邁的母親每日外出乞討,及領取社會補助作為經濟來源。法官更痛斥被告男子違背人倫,而且否認犯罪,受害者更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,判處8年4個月。全案可上訴。